2004年1月由創辦人吳東進先生成立「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」,以「提昇文化生活品質、健全藝術發展環境」為目標,為國人提供一個真善、真美之環境。
以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、藝文教育推廣、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弘揚文化、培養人才、及舉辦教育性、正當休閒、娛樂藝術等活動為宗旨。
「提昇文化生活品質 健全藝術發展環境」支持對本土及國際文化藝術的發展,結合社會資源,以實踐企業回饋社會的使命,為台灣藝術創作能量的提昇、國際能見度的拓展累積貢獻更多心力。
2008年獲得第九屆文馨獎、2010年獲得第十屆文馨獎
本會董事會由董事七人組成,第一屆董事由原捐助人選聘之,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會選聘之(董事均為無給職)。
本會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
本會設置執行長一人,承董事會及董事長之命辦理一切事務。
本會財務調度及會計相關事宜辦理。
本會工作計劃及會務相關事宜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