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0318-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○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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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    1  發言日期    110/03/18  發言時間    16:45:24

發言人 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  資深副總經理   發言人電話  02-77199888-20101

主旨   

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○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

符合條款     第 17 款  事實發生日  110/03/18

說明   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0/03/18
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10/06/17
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26號9樓會議室

4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
(1)109年度營業報告。

(2)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(3)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
(4)修正「道德行為準則」報告。

(5)修正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報告。

5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
(1)109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案,提請 承認。

(2)109年度盈餘分派案,提請 承認。

6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
(1)修正本公司「股東會議事規則」案,提請 討論。

(2)修正本公司「董事選舉辦法」案,提請 討論。

7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

本公司第15屆董事(含獨立董事)選舉案。

8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

解除本公司第15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,提請 討論。

9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。

10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0/04/19

11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0/06/17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(1)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%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權。

(2)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%以上股份之股東,應於公告受理提案期間以書面向公司提出

股東常會議案;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

(3)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處所為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28號6樓(本公司公司治理主

管),受理提案期間自110年3月29日至110年4月8日下午17:00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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