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-1110308-代誼光捐贈文藝基金會

發布日期:

發言日期    111/03/08  發言時間    19:01:13

發言人 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  資深副總經理   發言人電話  02-77199888-20101

主旨     代子公司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

捐贈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
符合條款     第 43 款  事實發生日  111/03/08

說明   

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08

2.捐贈原由: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,具有正面形象的廣告效益。

3.捐贈金額:新台幣20萬元

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
5.與公司關係:母公司之關係人

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

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
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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