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-1110308-代誼光捐贈文藝基金會
發布日期:
發言日期 111/03/08 發言時間 19:01:13
發言人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77199888-20101
主旨 代子公司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
捐贈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/03/08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08
2.捐贈原由: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,具有正面形象的廣告效益。
3.捐贈金額:新台幣20萬元
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5.與公司關係:母公司之關係人
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
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