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-1130307-董事會決議對新保藝術基金會之捐贈

發布日期:

序號    10 發言日期    113/03/07  發言時間    17:10:36

發言人 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  執行副總經理   發言人電話  02-77199888-20101

主旨   

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財團法人

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之捐贈

符合條款     第 43 款  事實發生日  113/03/07

說明   

1.事實發生日:113/03/07

2.捐贈原由:近年來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,藝文教育推廣、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

弘揚文化、培養人才及舉辦各項教育性、正當休閒、娛樂藝術活動等,對本公司

具有正面形象的廣告效益

3.捐贈金額:新台幣75萬元

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
5.與公司關係:關係人

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

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
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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