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-1130307-董事會決議對新保藝術基金會之捐贈
發布日期:
序號 10 發言日期 113/03/07 發言時間 17:10:36
發言人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77199888-20101
主旨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財團法人
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之捐贈
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/03/07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3/03/07
2.捐贈原由:近年來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,藝文教育推廣、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
弘揚文化、培養人才及舉辦各項教育性、正當休閒、娛樂藝術活動等,對本公司
具有正面形象的廣告效益
3.捐贈金額:新台幣75萬元
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台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
5.與公司關係:關係人
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
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