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
發布日期:
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/03/22 發言時間 16:22:36
發言人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77199888-20101
主旨
本公司民國一○七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
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7/03/22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7/03/22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7/06/15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26號9樓會議室
4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(1)106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2)106年度營業報告。
(3)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(4)修正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報告。
(5)修正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報告。
5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(1)106年度財務決算表冊,提請 承認案。
(2)106年度盈餘分派,提請 承認案。
6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(1)修正本公司「章程」,提請 討論案。
(2)修正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,提請 討論案。
(3)修正本公司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」,提請 討論案。
(4)修正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」,提請 討論案。
(5)修正本公司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」暨辦法名稱案,提請 討論案。
(6)修正本公司「股東會議事規則 」,提請 討論案。
(7)董事競業禁止排除,提請 討論案。
7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選舉本公司第14屆董事。
8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。
9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。
10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7/04/17
11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7/06/15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受理1%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權。
(2)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28號(本公司董事會秘書),
受理提案期間自民國107年4月9日至107年4月18日止,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
出席股東常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