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

發布日期:

序號    1  發言日期    107/03/22  發言時間    16:22:36

發言人 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  副總經理   發言人電話  02-77199888-20101

主旨   

 本公司民國一○七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

符合條款     第 17 款  事實發生日  107/03/22

說明   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7/03/22
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7/06/15
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26號9樓會議室

4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
(1)106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
(2)106年度營業報告。

(3)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(4)修正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報告。

(5)修正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報告。

5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
(1)106年度財務決算表冊,提請 承認案。

(2)106年度盈餘分派,提請 承認案。

6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
(1)修正本公司「章程」,提請 討論案。

(2)修正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,提請 討論案。

(3)修正本公司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」,提請 討論案。

(4)修正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」,提請 討論案。

(5)修正本公司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」暨辦法名稱案,提請 討論案。

(6)修正本公司「股東會議事規則 」,提請 討論案。

(7)董事競業禁止排除,提請 討論案。

7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選舉本公司第14屆董事。

8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。

9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。

10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7/04/17

11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7/06/15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(1)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受理1%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權。

(2)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28號(本公司董事會秘書),

受理提案期間自民國107年4月9日至107年4月18日止,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

出席股東常會,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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