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0123誼光-經理人兼任及競業禁止排除
發布日期:
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/01/23 發言時間 17:45:37
發言人 黃春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77199888-20101
主旨 代子公司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經理人兼任及競業禁止排除
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06/01/23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:106/01/23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簡德雄總經理、鄭進利副總經理、饒國豪
協理、胡銘鐘協理、周正協理、陳德銘經理、李立德經理、楊淵龍經理、吳淑娟經
理、陳俊皓經理、王文偉經理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母公司台灣新光保全合併財務報告之母子公司範圍內,
得兼任經理人及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依公司法第32條及29條規定,經主席
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